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叙乐文学>竞技网游>谁为他们辩护 > 021 死亡的终结
    021死亡的终结

    在案件的审讯阶段进入最后时刻的时候,我没有慌张,我也没有不自然。

    通常在结案陈词之前的那一天的晚上,都是所有负责该案件的律师最烦恼的时候,他们要对该案件的最后时刻进行结案陈词,做法庭上的总结。他们往往需要翻查过往发生过的案例,组织总结的陈述内容。他们都喜欢躲在公寓的房间里埋头苦干,享受着苦涩的香烟,不太美味的红酒,思考过多的问题,尽量为案件作详尽的总结。

    不过这只不过是普通律师的做法,本来一开始我接手这个案件的时候,是感到很大莫名其妙的压力。可是到了这个时刻,我心里竟然毫无波澜,甚至有点想自我放纵一个晚上。抛开关于法律的书籍,撕毁珍贵的案例文件,摒弃备受困扰的心理状况。

    我变得无拘无束,找了以前的高中同学,一起在餐厅聚餐,我们高举着载满饮料的杯子,喊着友谊天长地久。这很容易让我想起了英国在脱欧的那一天,上议院的议员们唱起了《友谊天长地久》这首歌。那一天我受到议长的邀请,参加了英国的脱欧仪式,我与英国的士兵开怀畅饮,觐见了英女王,去了苏格兰逗留了两天,随后又去了爱尔兰。

    在英国的愉快经历使我很渴望分享,可是我的同学们似乎在其他的领域创造了惊人的成绩,他们的事业纷纷处于上升期,有的已经踏入婚姻的殿堂,有的已经在准备,有的则在路上。他们的脸庞依旧年轻,充满着活力,富有想象力,全身注满了冒险的精神。

    他们谈到国家的未来,谈到社会未来的发展,谈到可能会爆发的南北战争,谈到国际政治布局可能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。整个饭局最安静的人估计也就只有我了。

    我无法欣赏,无法带着赞成的心情去祝福他们对未来的憧憬,我觉得我们之间的区别太大了,我们的差距一直在拉大,在他们的世界里似乎容不下律师这个行业,我又再次变得无人问津。他们偶尔还会提起刘易斯的案件,他们对我为黑人起诉联邦警察的行为感到不能理解,纷纷询问,我是否很需要资金周转才会沦落到为黑人讨回公道的地步。

    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,我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对黑人会有那么偏激的立场与想法。

    但是我几乎可以肯定的是,我要参选议员的事情是泡汤了。

    当然,人生不能那么悲观,无论如何,到了明天我仍然为继续战斗,直到我找回其自身的存在价值方能停止追寻。

    在这段时间里发生了太多的事情,我匆匆忙忙地告别了高中的同学,跑回来把这段时间所遇到的事情全部都写了下来,或许我写的这些东西会被人重新翻出来阅读,或许不会。谁会在乎呢?对吧?

    在案件审理过一段时间,终于来到了结案陈词的阶段。

    哈丁·奥斯法官可高兴极了,这宗案件一旦完结,他就可以无忧无虑地跑去享受假期了。

    陪审团对这宗案件的态度似乎很轻佻浮躁,对刘易斯的遭遇并没有太多的想法。

    在宁静的时刻,令人万分激动的场面即将要到来。

    哈丁·奥斯:法官:鉴于案件的审理持续到了结尾的阶段,本席现在再次询问控辩双方,是否可以进入结案陈词阶段,是否有新的证人要传召?

    他在询问的时候,眼睛可盯得死死的,我很明白,无论是控方继续打破僵局持续传召证人,还是辩方,以后都会因此得罪法官。

    乔治·威尔士一位非常聪明的律师,他当然明白不可能在关键的时候得罪法官。

    因此我们都没有说话,法官自然就宣布进入结案陈词的阶段。

    哈丁·奥斯:主控官,你可以开始结案陈词。

    我做着祈祷的手势,转而站了起来,整理着白色的领带:

    “联邦警察是一个维持正义的形象代表,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,至少在遇见这宗案件之前我是这样认为的,可是当我担任了这宗案件的检控官之后,我的态度以及观点都发生了改变了。为什么会这样呢?理由很简单,因为这宗案件是一宗十分简单、清晰、毫无疑问的谋杀案,一宗手持枪械的故意谋杀案。本案的被告斯潘塞在巡逻的时候遇到本案的死者,在一处根本看不清样貌的暗处,仅仅只是因为死者是一名黑人,而且他做着很奇怪的动作,让被告觉得他有危险的动机,于是在毫无警告的情况下,对着死者连续开了数枪,而且每一枪均落在致命的位置,最终导致这个黑人无辜惨死……而事后,被告方才发现,死者只不过是一名非常普通的市民,身上并没有藏有任何的攻击性武器,但是却被被告活生生打死。被告在法庭上声称,因为自己经历过同僚的死亡,目睹太多的突发事件从而导致他的精神脆弱,过分敏感,稍微有一点点危机的迹象,就会忍不住拿出武器保护自己。作为一名日日夜夜在外面维持治安的警察,我也很明白每天都要面对不同程度的危险,危机意识过分敏锐是很正常;可是我也在法庭上听到被告的陈述,他认为黑人是万恶之源,认为黑人只不过是一种没有智慧,没有文化,没有进化的低等生物;他批评这个种族是罪恶的温床,犯罪比例是全世界最高的。他对黑人的批评显而易见地显示出,他对这个种族是有着十分严重的偏见,他痛恨这个种族,从心里就歧视这个低等的生物……因此他为什么会在毫无警告的情况下开枪?而且还要朝着危险的部位开枪,严重违反了警务人员的《开枪条例》以及《警务人员的日常守则》我相信原因已经很容易被找到,你们也会看在眼里。或许被告声称是为了保护自己,保护搭档才会选择开枪,可是我希望你们想明白一件事,当时开枪的人只有被告一人,他的搭档一枪都没有开,这就足以证明被告对死者的肤色是有着很严重的偏见。我很难想象,如果今后每个人都像被告这样执法,那么司法制度就会受到很严重的挑衅,法官们每日要处理的案件何止上百宗,停尸间的尸体只会越来越多,非法开枪的现象更加泛滥,枪支管制的现象永远都不会出现。难道这就是我们想要看到的局面吗?我们真的没有办法阻止一系列悲剧的发生吗?答案是否定的,我们当然有权利阻止悲剧,也有方法不允许悲剧再次发生。那么我们就要抓紧机会。在被告所提供的供词,在控方提出的各种确凿的证据的情况下,基于社会的稳定发展,基于法治理念,在这里,我恳请陪审团判被告故意杀人罪,罪名成立!谢谢。”

    我坐了下来,陷入了沉思,当然接下来我还要看辩方律师的表现如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