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走啦!走啦!本小姐得到消息,千钧城那边刚刚发现一个可疑的家伙,极可能就是蛮荒野人!”苏沐沐兴奋地道,消灭蛮荒部落估计是他们从小就被灌输的观念。
千钧城远在天河郡,距离这里大概有十五天的行程——这还是以风狼的脚程来算的。
这少女拉起萧云的手就跑,似乎没有什么男女观念。
其他人也陆陆续续地离开,这杀死蛮荒野人可是极大的荣耀,斩杀人数最多的那个肯定会青史留名——再不济也能院史留名吧!
跑这么远的路自然需要坐骑了,苏沐沐早有准备,已是备好了两匹虎云兽!
这是炼体十层的妖兽,在速度上只比风狼快了一丁点,但耐力却是强出太多了,必要的时候可以连续奔行两三天!
萧云和苏沐沐都是初灵境,要让这两头虎云兽乖乖听话当然毫无难度。
“丫头,跟我说说蛮荒部落的事情!”两人上路之后,萧云向苏沐沐说道,他对于蛮荒部落的了解完全出自野史记载,要么就是别人的三言两语。
站在大庸国的立场上,那肯定是以正义者、受害者的姿态书写历史的,毫无客观可言。
“蛮荒部落啊,那可都是野人!”苏沐沐一顿之后,猛地小脸上满是嗔恼,“本小姐不是小丫头,是淑女!淑女!”
“行行行,你是淑女!”
苏沐沐这才满意,开始说起了她所了解的蛮荒部落。
听她说完之后,萧云不由地升起了恍然大悟之感,怪不得大庸国与蛮荒部落会成为世仇,最主要的原因并不是两个国家、两个民族之间的矛盾,而是蛮荒部落并不是人!
说不是人有些夸张了,但至少不能算是纯粹的人族!
蛮荒部落有象人、有狮人、有虎人,他们的身上都流淌着妖兽的血!
人和妖兽怎么可能做朋友?
——像萧云和皮球这种情况毕竟罕见。
人类看了妖兽第一反应就是吃其肉、剥其皮、抽其血,而妖兽见了人类同样不会手下留情,但做法就要简单多了,只会吃掉,差别在于是一口吃掉,还是要分几口。
人类与妖兽做不了朋友,与蛮荒部落这些形同野兽的家伙自然也做不了朋友!
在蛮荒部落中,屁股后面拖着一条尾巴、双手长着利爪,甚至生着虎头、狼脸的人都不稀奇——像萧云这样什么兽化迹象都没有的人,那放在蛮荒部落去就是最低等的“品种”。
天下万族,三六九等!
人族是垫底,只从体质来说,确实如此!
蛮荒部落因为有妖兽的血脉,他们有生下来就具备几百斤力量、甚至几千斤力量的人,普通人生下来也具备上百斤的力量!
从这点来说,蛮荒部落的层次其实在人族之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