叙乐文学>奇幻玄幻>莽荒纪 我吃西红柿 > 二十四章 、抵制
    打定主🀺意后,某只兔子一鼓作气,把那些不认识的联♐系人全🕨🌈删了!

    删完之后一阵舒爽。

    心满意足的玩起了手机。

    妖族。

    妖族种类过多,每一类妖☋♚🈼族🈼中都有一个王,这是凭靠实力坐上去的位置。

    近百年来,🂬👼雄性兔妖少之又少,甚为珍贵,南陌身为兔王唯一的儿子,在兔妖一族中受到很多妖的尊重。

    除了一些其他种🚼类的,比如狼族,狼族有几个小混混,从知道南陌的存在开始,就想着怎么🍮偷吃他。

    幸好南陌这只小兔崽子知道交朋友,把狼王的儿子认为义兄,那些狼族的杂碎也👕🈮就不该怎么样他了。

    其实那些妖🂬👼说吃他,也不过是开玩👶笑而已,在千百年♐前禁止动物成精后,妖族就开始了团结一致。

    都⚜💓不再是当初弱肉强食的规则,全都成了朋友。

    甚至有些两个不同种类的妖还会成婚,那些妖的混⛝🛕🜓种往往是跟着雄性基因来走的。

    南陌在车上睡了一小会儿,等车停下🁲后,没有深睡的他自然就醒了。

    睁开眼睛,歪头向外看去。

    已经到了他们兔妖一🆁🌪族的区域了♆🆅,顿时嗷🏰🝫了一声。

    “谢谢狐狸大哥!”

    南陌迫🀺🀺不及待的开车门下去🈼,却被男人拉住了小手。

    疑惑回头,干🞡净的眸子充满了疑问:“怎么了?”

    黎煦一语不发,身体微微前倾,给这只蠢兔子整理了一下衣领🚏。

    刚才睡了一觉,都歪了,里面白皙精致的锁骨🊿都露出来了。

    雄性小兔子本来就🐂☮少有,让🈼那些磁性兔子看到了还不得挣🌡🀥着抢着嫁?

    总之黎煦还是很在意小兔子清白的。

    南陌乖乖的,任由他帮自己整理。

    南少爷从小就是被家里佣人伺候长大的,别人帮自己整📵🟉理衣服这件事,他🆋🎄没🎼🖗觉得有什么。

    一身的少爷病。